柯震東在北京的看守所認錯。(視頻截圖)
  中新網8月19日電 臺灣藝人柯震東在北京涉毒被捕,遭公安行政拘留14天。據臺灣“中央社”報道,臺灣法界人士說,一但他回臺灣,臺灣檢方可對其追訴,送觀察、勒戒、強制戒治。
  報道說,柯震東主演電影《那些年,我們一起追的女孩》而走紅,奪下第48屆金馬獎最佳新演員獎。近日卻傳出他在北京吸毒被捕,所屬經紀公司18日晚證實柯震東被大陸公安行政拘留14天。中央電視臺19日播出柯震東哽咽痛哭認錯的畫面。
  據報道,臺灣法界人士表示,柯震東回台後,檢方須依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”追訴。
  臺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表示,大陸對吸食大麻以行政處理,未構成刑事責任,但因大麻在臺灣屬第二級毒品,施用仍有刑責,因此若柯震東戶籍在臺北地檢署轄區,將來他返回臺灣,需要強制送勒戒。
  此外,臺灣法務部門表示,柯震東代言的反毒宣傳片將全面下架。  (原標題:柯震東或被臺灣檢方追訴 主演反毒宣傳片將下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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