晶報訊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長裴顯鼎7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網在線訪談時談了薄熙來案件審理情況:
   薄熙來案件審理過程中,一審、二審法院嚴格遵照刑事訴訟法依法履行了各項審判程序。
   該案通過連續五天的公開庭審,充分發揮庭審的實質作用,有效落實證人出庭制度,安排徐明、王正剛、王立軍三名證人出庭作證,確保控辯雙方平等、充分發表意見,真正做到了“以庭審為中心”,徹底粉碎了庭審只是走過場的傳言;而且嚴格審查事實證據,對於起訴指控的事實中證據存在瑕疵的部分依法不予認定,體現了“以事實為依據,以法律為準繩”的裁判要求;在一二審裁判文書中除詳細闡明法院審理認定的事實和證據外,還突出強化了說理和釋法功能,採用大量篇幅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提出的意見逐一進行了評判,做到裁判有理有據,既充分回應了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異議,又最大程度地消弭了社會公眾的疑惑。
   尤其是一審期間,法院通過官方微博全程播發庭審實錄,使公眾有條件對案件事實進行客觀解讀,有力地澄清了各種不實傳聞,有效地避免了社會謠言的產生,獲得了國內外媒體和社會公眾的廣泛好評,這個成為薄熙來案件審判過程的最大亮點,也是該案的審判過程和結果得到普遍認同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   (據新華網)  (原標題:薄熙來案公開審理 粉碎了走過場傳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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