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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首席記者 謝鑫名)賈先生拿著姐姐的銀行卡去銀行,明明取了27500元錢,出具的小票及回覆的短信卻都記錄著2750元。肯定是銀行出錯了,那就意味著賈先生白得24750元錢。還,還是不還?面對這道考題,賈先生和姐姐、姐夫做出一致的決定:“這個便宜咱不能占啊!”
  賈先生,名叫賈志利,在市內開著一個門臉。因為要交房租了,便向姐姐伸手借27500元錢。姐姐二話沒說,將銀行卡交給弟弟,“自己取吧!”
  昨日9時許,賈志利到東崗路上某銀行去取錢。輪到他時,他向工作人員說取錢,“27500。”怕對方沒聽清,又說了一次:“二萬七千五百元!”
  隨後,工作人員將27500元現金遞給他。當時取錢簽字什麼的,賈志利也沒註意,拿到小票也沒看,就隨手塞到了包里。
  之後,賈先生趕到自家門臉,將房租交給房主。
  沒想到,隨後在平山上班的姐姐賈女士來了電話,疑惑地對弟弟說:“你不是說要取兩萬多嗎?怎麼就取了2750元呀?”
  賈先生蒙了:“是27500元呀,沒錯啊,我都交了房租了!”
  原來,銀行卡是賈女士的,取了錢她收到了短信通知。
  昨日,賈女士的丈夫劉斌給記者看了看妻子轉到他手機上的短信,記者看到確實記錄的是2750元錢。
  劉斌說,後來小舅子仔細看了看小票,上邊也記錄著2750元。
  “銀行入賬時弄錯了。”劉先生說,那就意味著他們取了27500元,實際上銀行只扣除了2750元,差額可有24750元之多呢?
  這筆錢該咋辦?
  姐姐、姐夫、小舅子一致做出決定:“這個便宜咱不能占啊。”昨日上午,劉斌就給銀行相關部門打了電話,事先告知對方要去退錢!
  昨日下午,劉斌開著車與打車趕來的賈志利在這家銀行門口會合。隨即,在記者陪同下走入了銀行,對方得知來還錢,表示十分感謝。
  因為現金已經交了房租,那就再劃一次卡。賈志利拿出銀行卡,工作人員從中扣除了24750元錢。
  面對採訪,姐夫、小舅子還是那句簡簡單單的話:“這個便宜咱不能占!”  (原標題:在銀行取錢白得兩萬多還,還是不還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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